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19-04-1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4-02~2019-04-10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人員,始得報考: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證書: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相關論文期刊發表及相關訓練進修、著作者尤佳。
四、詳細甄選作業規定,請至本院網站首頁http://www.chis.mohw.gov.tw/訊息專區/最新消息,請參閱「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108年護理師甄選作業公告」內容。
五、筆試日期:請於108年4月16日(二) 上午8時30分辦理報到,上午9時至10時辦理筆試,請報考人攜帶身分證正本,上午9時至10時辦理筆試,筆試時間60分鐘整,筆試成績於當日(108年4月16日)中午12時於本院行政大樓5樓人事室公告。
六、第三階段甄選小組委員面試(採序位法-評分轉序位評比):
(一)面試時間:同日(108年4月16日)下午1時30分整辦理第二階段面試作業,依編號順序依序參加面試,每位約10-15分鐘。
(二)面試地點:本院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三)甄選小組委員執行面試;並依據自我介紹(10)、服務抱負(10)、表達能力(10)、儀表態度(10)、專業知識(10)、專業技術(10);志趣、領導能(20)、問題判斷分析與處理經驗(20)…等項評分。
七、擇優錄取通過各階段甄選結果排名於前之人選。
八、本案將以書面通知個人甄選成績及結果。
工作項目 護理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84247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60號
聯絡E-Mail sulikao@chis.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84247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60號-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院護理師/助產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5)現(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其他相關專業及能力證明文件如訓練進修、著作、論文發表、年終考評、獎懲紀錄(請提供五年內佐證文件)影本。
二、影本文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三、聯絡電話:
旗山醫院人事室高主任 07-6613811分機1750
旗山醫院人事室程小姐 07-6613811分機175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