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八里愛心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5-23~2017-05-31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具社會工作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4. 熟悉身心障礙福利與法規,具社會工作、幼兒保育、特殊教育、長期照護或心理輔導、諮商等專業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1.個案心理社會適應、家庭評估與輔導、安置追蹤輔導等身心障礙社會福利工作相關事項。 2.方案活動設計之擬定及執行個案學。 3.志願服務推展、社會資源開發與管理。 4.捐款捐物等報表製作、公文承辦及個案管理行政事項。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7號 |
聯絡E-Mail | ab9973@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綀進修等資料)。 2. 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6. 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甄試:資格合於初審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及筆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列侯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院亦得予從缺。本106年5月31日前郵戳為憑,寄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7號人事室收。三、聯絡電話02-26106677分機210陳組長或分機263人事室江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