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17-07-12~2017-07-19 |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出納、付款業務 2.辦理各種保證金、使用費及代收、代付款等收繳退還等相關業務 3.辦理員工薪津、各項津貼發放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6年7月19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室課員」);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網址:http://www.tcyd.gov.taipei/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逾期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