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24~2017-07-30 |
資格條件 | 1.需具備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電腦專長(熟悉office作業系統操作)。 |
工作項目 | 1.辦理科學工業投資引進申請審核 2.辦理綠能、智慧機械等補助計畫 3.辦理僑外資核定及審定事項 4.辦理投資相關資料之建置、統計及分析 5.辦理科學工業增加營業項目申請案審核 6.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請貼上最近2吋照片1張,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身分證件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上述資料請依序裝訂整齊,於106年7月30日前(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人事室 (信封上請加註應徵投資組約聘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請留行動電話,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逾期恕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6-5051001#2904黃小姐。 備註: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2.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具最終裁量權,正取或候補人員亦得予從缺,且候補人數亦由本局決定)3.該職務代理人約聘期間預計自106年約聘人員報到之日起(預計最早自106年8月1日起)至本局投資組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4.資料若提供不實、具不得擔任約僱人員之情事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者,當事人自負責任。5.本局必要時,得視用人單位需要舉辦口試或筆試之初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