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7-12-19~2017-12-2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銓敘審定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動物保護及收容管理等業務;動物用藥品管理及違法屠宰查緝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如職缺機關 |
聯絡E-Mail | 2319416@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下列文件 (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請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職名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僅需檢附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考績、近5年獎懲及自傳,免附訓練進修資料;請註白天、夜間連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 (3)畢業證書 (4)獸醫師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之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以上(2)至(7)項證件影本請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2.上開文件請於本(106)年12月29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五街192號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人事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缺】。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5.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 6.聯絡人:鍾小姐,電話:03-5518101*3857或03-555519548*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