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徵求 技士~2017-12-29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7-12-19~2017-12-2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銓敘審定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動物保護及收容管理等業務;動物用藥品管理及違法屠宰查緝等業務。
工作地址 如職缺機關
聯絡E-Mail 2319416@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下列文件 (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請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職名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僅需檢附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考績、近5年獎懲及自傳,免附訓練進修資料;請註白天、夜間連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
(3)畢業證書
(4)獸醫師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之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以上(2)至(7)項證件影本請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2.上開文件請於本(106)年12月29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五街192號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人事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缺】。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5.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
6.聯絡人:鍾小姐,電話:03-5518101*3857或03-555519548*604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