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央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工業安全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25~2019-12-12 |
資格條件 | 一、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資格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工業安全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含)以上證照資格者。 三、大專(含)以上畢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一、釐訂、規劃、推動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全校實驗室職業安全衛生巡查及稽核工作。(15%) 二、釐訂、規劃改進實驗室、實習工廠工作場所佈置,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相關作業,減少或控制工作中的潛在危害。(15%) 三、釐訂、規劃、推動全校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工作。(15%) 四、指導、監督實驗室及實習工廠人員實施巡視、自動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15%) 五、規劃、實施全校職業安全衛生、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相關之教育訓練。(10%) 六、處理、調查全校緊急事故,辦理實驗(習)場所災害統計。(10%) 七、綜理上級督導及評鑑業務。(10%) 八、綜理職業安全衛生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國立中央大學(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
聯絡E-Mail | vans5036@nc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備妥下列文件(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於108年12月12日前寄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1組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環安中心工業安全技士職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 1.國立中央大學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in.ncu.edu.tw/~ncu7060/\表單下載\教職員任免\19.外補甄選報名表) 。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寫自傳並簽名)。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最近1次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甄選報名表之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以E-MAIL方式回傳本校業務承辦人,電子信箱:vans5036@ncu.edu.tw,檔名請繕打: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技士報名表-OOO(OOO為應徵者名);主旨請繕打:OOO-應徵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技士 (OOO為應徵者名)。 三、若欲詢問業務內容請於上班時間洽03-4227151分機57303陳小姐;其餘問題請洽03-4227151分機57763李小姐。 四、請注意:本職缺使用現職應徵者簡歷調閱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應徵者仍需將相關資料寄至本校始完成報名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