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26~2019-09-30 |
資格條件 | 1.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或警正2階)合格實授滿2年以上。 2. 具大學以上學歷(警察人員應具備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3.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4. 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5. 電腦軟體及相關作業系統,具政策規劃能力及電子公文作業能力,個性積極樂觀,善於領導、溝通、協調及勇於任事,並以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其他比照同等級之英語檢定),具有訓犬經驗及相關證照,或曾服務於軍、警、調、海巡等機關工作經歷者優先錄取。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有關海巡偵搜犬區隊之管理、養育、教育、訓練課程規劃及勤務運用指導等全般事宜,協助執行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邊境檢查與防疫、友軍協調聯繫及其他督導事項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第二三岸巡中隊竹圍營區(桃園市大園區西濱路1段78巷5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派令及銓審函(6)最近3年獎懲資料(7)相關專長證明文件(除第1項外,皆為影本),郵寄至本署人事室任免遷調科辦理報名(郵寄地址:11698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二) 郵寄報名時,請於信件右上角註明「應徵海巡署偵蒐犬區隊管理人員職務」,收件截止日至108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聯絡人:劉先生,聯絡電話:(02)22399201轉分機266733。 (五)本職缺錄取人員仍按其原簡薦委制或警察官任用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