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20~2019-08-26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之資格,男、女不拘。 (二)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及能抄寫商業科目筆記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僱用。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有愛心、耐心、同理心與服務熱忱,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特教學生助理工作項目: (一)協助照顧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 (二)協助教師教學及抄寫商業科目筆記。 (三)學生上下學交通協助。 (四)其他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9年06月30日止。 三、薪資:鐘點制為一小時150元。 四、工作時間: 特教學生助理員為:08:00-12:00;13:00-17:00(按時計酬)。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聯絡E-Mail | personnel@hlbh.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皆可。 (二)請於108年8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校,郵寄者並請務必來電確認本校是否收訖郵件。 (三)收件地址: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人事室。 (四)聯絡電話:03-8312216何主任,或03-8312217高組員。 二、應檢附證件:報名表、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個人專長證明等證件影本、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證件不全,恕不接受報名。 簡章及報名表相關訊息請至本校網頁(http://www.hlbh.hlc.edu.tw)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