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23~2017-10-27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土木、水土保持工程相關科系尤佳),或高中職畢業且具土木、水土保持工程相關工作經驗。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優良,具備公文撰寫能力、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興建、道路及水利等公共設施維護業務。二、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業務。三、區域排水、山坡地業務。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約至107年3月),惟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十一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區山上區南洲里325號 |
聯絡E-Mail | ein825@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具簡歷表(附照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 2、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山上區公所技士職務代理人/詳文/最下方: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需於106年10月27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視為未報名。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