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4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6~2026-02-02 |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Excel、Word、PowerPoint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
| 工作項目 | 1.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建設相關計畫之協辦。 2.本會跨處室業務之協調與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必要時配合本會業務出差。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樓(⾏政院新莊聯合辦公⼤樓)-公共建設處部落建設科 |
| 聯絡E-Mail | qea917@cip.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日前1日止。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50,折合新臺幣34,775元支給。 2.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2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2,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