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徵求 科員~2025-12-29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8~2025-12-2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外補情事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如:word、excel等軟體)及網路操作能力,樂於溝通,且有行政管理及文書編輯等工作經驗者擇優錄取。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2月2日後出缺。
工作項目 一、研考業務,列管案件錄案追蹤及進度管理。
二、議會及議員案件聯繫。
三、緊急事件通報。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聯絡E-Mail AR3924@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00秘書室洪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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