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徵求 分析師~2026-02-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02~2026-02-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銓敘審定委任第7職等以上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熟悉Linux、Windows Server、Oracle資料庫、MS SQL Server。
六、具網站、GIS與Python、.NET程式開發經驗。
七、具機器人流程自動化與生成式AI導入經驗。
八、具稅務資訊系統經驗尤佳。
九、具有良好論述能力、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敬業精神,能長期任職者。
工作項目 一、襄理各項地方稅資訊業務
二、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及維運
三、新興科技導入地方稅應用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資訊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11樓)
聯絡E-Mail dc214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務必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2月9日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簡歷」及填寫聯絡電話、聯絡電子信箱、現職工作內容,並確認「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另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5年2月9日報名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應徵文件【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公證之中譯本)、最近1次機關派令(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英檢或外語檢定及格證書等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100207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12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人事室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室分析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如以電子郵件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應徵資料寄至dc2146@gov.taipei信箱,郵件標題註明「應徵資訊室分析師職務」,並電洽02-23949211分機211劉小姐,確認本處已收受資料。
三、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無法於報名截止日前補件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經本處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考試日期另行通知),再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足額郵資回郵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及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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