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保及健保等相關個人自付費用。)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3~2026-02-06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行政實務經驗者為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空間盤點專案計畫及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相關業務 (二)委外空間管理及大里公所業務接洽窗口 (三)清潔標案及相關業務 (四)中心採購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纖維工藝展演中心(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5)年2月6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纖維工藝展演中心科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員」。 其他 (一)本職務為請假期間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最後一日止(預計至115年3月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 (七)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纖維工藝展演中心(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 (八)聯絡人: 纖維工藝展演中心邱小姐,聯絡電話:04-24860069轉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