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徵求 技士~2026-03-0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13~2026-03-01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有本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3、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者。
4、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或職業安全管理師資格證照。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及委員會作業。
2、辦理本廠員工健康檢查作業。
3、辦理本廠作業環境檢測分析作業。
4、辦理本廠消防防護計畫推動及消防自衛編組演練作業。
5、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訓練及證照培(回)訓作業。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E-Mail fw608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5年3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現職派令、最近3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證照、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2、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未於事求人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或提供資料不齊全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分機270杜主任(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3、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4、本職缺符合支領清潔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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