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徵求 科員~2026-01-12

徵才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5~2026-01-12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甲等或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甲等;若未具3年考績,則至少1年考績甲等。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承辦交通行政管理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商港服務費欠費及呆帳案件相關業務。
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等招商事宜。
三、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演習。
四、港區天然災害應變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69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聯絡E-Mail ytliu@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2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本職缺於115年1月21日出缺。
五、聯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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