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6-01-22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9~2026-01-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修讀財務金融、會計、統計、經濟等相關商學科系,或具備財報分析、內部控制、財務金融、審核預決算、會計等工作經驗尤佳(應於自傳中敘明)。
三、熟稔公文寫作及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熟悉私校退撫儲金制度尤佳。
四、工作態度積極、有責任感及具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
五、其他事項:
(一)依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至45,624元。
(二)本職務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聘期至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聘,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情形。
工作項目 辦理私校退撫儲金監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2樓(教育部監理會)
聯絡E-Mail wan96@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600字以內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5年1月22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李小姐收(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私校退撫儲金監理會李小姐,電話:(02)7736-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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