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12~2026-01-19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專科以上具測量製圖類科應考資格之科系畢業。 2、專科以上畢業具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書或曾修習專業科目2科以上(每科2學分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形。 |
| 工作項目 | 1、地籍測量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 聯絡E-Mail | 080001.a@mail.tylan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士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證照、訓練證書、經歷證明如僱用通知書等,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上網公告截止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另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以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38,948元) 三、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人事室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