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技士~2026-03-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景觀設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3-09~2026-03-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景觀設計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書、公共工程品管人員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北橫沿線各站景觀維護相關事項。
二、各項綠美化景觀設計規劃、測量、設計、審核、發包、監工及驗收等業務執行與分析。
三、協助觀光旅遊、自然保育、生態解說等業務推行。
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依業務需要派駐慈湖、小烏來或北橫管理站等)
聯絡E-Mail 1001860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5年3月19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同列職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須俟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若遇未能完成商調情事,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本案聯絡電話人事室03-3946061分機173許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70陳分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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