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徵求 駕駛~2020-04-10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駕駛(含工友、技工)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一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3-19~2020-04-10
資格條件 (一) 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工友、技工)。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面試時繳交)。
(四) 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工作項目 駕駛,負責本所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
聯絡E-Mail ksbpd0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自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 10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所或親向本所報名。(郵寄請於封面註明「應徵駕駛」)。
(二)到職日期:預估109年4月24日。
(三)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查合格文件、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四)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五)本所聯絡人:總務科林奇誠,電話:(07)6154059分機301、(07)6151102;傳真:(07)615584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