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聘用人員(輔導員職務代理人)~2021-04-0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3-30~2021-04-07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有長照經驗或社工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4.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輔導會附屬機(關)構工作經驗尤佳。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工作項目 1.亡故榮民遺留動產品處理(含解繳國庫)、遺物拍賣。
2.養護堂儲藏室管理。
3.綜理法律顧問經費結報及聘用事宜。
4.替代役管理。
5.完成機構評鑑主責指標項目。
6.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聯絡E-Mail vdty1076@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經歷、專長、300字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或資以證明榮眷身分之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及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註明「應徵聘用人員(輔導員職代)」及日、夜間聯絡電話,110年4 月7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334桃園市八德區榮興路1100號人事室李小姐收。
2.工作報酬:聘用6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月。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4.聘用期間:自實際聘用之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一日止,本職缺係代理輔導員侍親留停期間所遺業務,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5.電話:03-3651285分機206人事室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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