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5(其中2名為本院110年7月1日改制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新增之職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22~2021-04-07 |
資格條件 | (一) 現職公務人員,現任或曾任委任法警1年以上,經合格實授者。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
工作項目 | 辦理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20條(自110年7月1日起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21條)之事務。 |
工作地址 | 智慧財產法院(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註:本院將自110年7月1日改制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辦公地點不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日期、方式及應繳資料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7日(星期三)止。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相關書面甄選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 收件地址: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智慧財產法院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法警」)。 (四) 聯絡電話:02-22726696轉221曾小姐。 (五) 報名應繳資料(文件請使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依序夾齊;所寄資料表件恕不退還,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考試及格類科、工作經歷、考績、獎懲、簡要自述等)。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9.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10.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甄選日期及地點:書面審查符合者,擇優參加面試。有關應試人員名單、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事宜,預定於110年4月14日(星期三)公告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本院不另行通知。屆時請持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參加面試。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 *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一)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 本院網址:http://ipc.judicial.gov.tw/ *錄取人員如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