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計畫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08~2020-07-13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 ☑碩士 以上 2、科系要求: ☑森林相關科系所 3、駕照要求: ☑重型機車駕照 ☑普通小型車駕照 4、工作經驗: ☑具森林檢測相關經驗者佳 5、語文能力要求: ☑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 ☑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1.辦理各項造林相關計畫編定申請及執行事宜。 2.辦理實地造林檢測工作。 3.辦理審核造林清冊資料及造林獎勵金核發工作。 4.造林戶基本資料建置及填報林務局造林資訊系統。 5.辦理造林苗木配撥相關工作。 6.協助辦理林務自然保育綜合業務。 7.臨時交辦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及本市各區造林地。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9年7月13日前,檢附:(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履歷表(內容應包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6052 游小姐)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計畫聘用人員」。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5.應徵報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其他:1、工作時間: ☑日班自8時0分至17時0分 2、休假方式: ☑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 ☑月薪(約新臺幣40901元) 4、僱用期限: 自報到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逐年簽訂聘用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