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01~2021-07-31 |
資格條件 | 1.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如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高中(職)以上畢業。 3. 須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4.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與嗜好。 |
工作項目 | 車輛清潔保養、駕駛勤務、夜間加班、事務性工作、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或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88號,將視業務需要指派) |
聯絡E-Mail | 06038wen@mail.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10年7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總務科」收或親送至本院收發室,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以掛號郵戳或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 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 最近6個月內由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 3. 最近3年考成(績)證明書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退伍令影本(男性)。 6. 職業大客車執照影本。 面談甄選:資格填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甄選結果擇優酌增候補名額1名,備取期間3個月。 每月薪資:新台幣25665~34375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院網站電子公布欄子下載甄選簡章及履歷表等文件。 聯絡人:本院總務科文巧雲小姐,聯絡電話:(03)3396100分機15170、傳真(03)3694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