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礦務局 徵求 技士~2021-03-17

徵才機關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地質礦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3-11~2021-03-1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考三級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
2、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地質礦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之人員。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土木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相關經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礦場安全及礦害預防監督檢查暨災變調查。
2、礦場採礦作業安全計畫之審查及開採技術輔導。
3、開採(探礦)構想及其圖說、開採及施工計畫書圖、年度施工計畫書圖審查。
4、礦業資訊蒐集及礦場安全技術之研究。
5、環評追蹤、水土保持計畫會檢。
6、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工作地址 花蓮市文苑路10號(本機關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
聯絡E-Mail Karen97@min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Karen97@mine.gov.tw,並請於110年3月17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5年獎懲令,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黃小姐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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