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4,9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0~2021-03-17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無前科紀錄,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各項戶籍登記事項。 2、印鑑登記及證明核發、門牌證明核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事項。 3、改名事項及戶口名簿申請核發事項。 4、受理現戶、除戶、日據時期及英文謄本事項。 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4020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99號3樓 交通指南 https://nhhr.gov.taipei/cp.aspx?n=35BFC43028ECF996 |
聯絡E-Mail | cq_5036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薪資:以薪點280支給,折合薪資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2、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學歷(如為外國學歷,請檢附中譯本)、經歷證件(戶政工作經驗)於110年3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具應徵資料掛號郵寄至「114020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內湖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戶籍員」。 3、應徵者亦可採用電子郵件投遞相關應徵資料,採電子郵件投遞,收件人E-mail:cq_50360@mail.taipei.gov.tw,請務必來電確認本所是否已收件。 4、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 林先生,業務問題請電洽27912277轉110 王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