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7~2021-03-2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
聯絡E-Mail | kao4903@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與通信報名方式雙軌擇一: (一)採線上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於 110年3月23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最近一筆派令、4.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若有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採通信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詳細填寫及黏貼照片)及前開說明(一)1至6項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0年3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42301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加註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缺」。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於必要時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