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徵求 專員~2021-09-13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或警察官相當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9-03~2021-09-13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並具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海巡行政職系(或具警正三階至警正二階職務)任用資格。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考試及格。
三、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航海相關科系以上學校畢業。
四、曾任海巡工作或航海實務經驗5年以上。
五、最近3年(107年至109年)年終考績至少兩年甲等。
工作項目 負責本中心艦船艇船員培訓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2號
聯絡E-Mail ace0841@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得以線上履歷或紙本二者擇一,內容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紀錄、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107年至109年考績通知書(或足資證明之文書)等相關資料影本。選擇以紙本寄送者請寄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人事室(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2號)廖先生收(02-23773065轉271703),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訓練測考中心教務科專員職務」,收件截止日期為110年9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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