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8~2021-09-27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新北市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為佳。 (三)學歷不限。 (四)具有汽機車駕照尤佳。(無則免附) |
工作項目 |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環境清潔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二樓。 |
聯絡E-Mail | ntpc515@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有意願調任本所服務者,請於110年9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相關表件及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收(251036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 (二)報名參加甄選,請檢附下列證件: 一、工友履歷表(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無則免附,格式如附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各1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四、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五、服務機關同意移撥書(格式如附表2)。 六、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各項影本文件於參加甄選,必要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附表1、2請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s://www.tamsui.ris.ca.ntpc.gov.tw)戶所公告下載。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僱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後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寄還,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2-26232830轉2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