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7-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月薪約27434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7-23~2021-07-2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相當之工作經驗者,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老人綜合福利相關業務。
2、辦理一般行政、文書、社政活動、福利諮詢等綜合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1、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0年7月23日起至110年7月29日止,以郵寄方式及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2、應備證件:(1)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影本加註「與原件相符」及加蓋私章)。
3、郵寄地址:請逕寄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收,地址: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因疫情關係一律採郵寄)。
其 他:
1、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0年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0年10月下旬),惟僱用原因消滅(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3、洽詢電話:〈04〉24063979#331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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