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徵求 約聘人員~2021-08-0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7-30~2021-08-04
資格條件 須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下列相關科系畢業:市場行銷、大眾傳播、藝術商業設計或企業管理相關各系、組、所。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3.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經管漁港區域之國有公用不動產委外招商活動行銷企劃及專案進度管理。
2.本局經管漁港之國有公用不動產委外經營行銷及相關活動採購業務。
3.本局經管漁港國有公用不動產委外招商行銷文案及平面設計。
4.協助漁港管理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聯絡E-Mail mrhan@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貼妥近3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日間與夜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聯絡住址)。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訓練證明或工作資歷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請使用A4紙張,每份影本請於空白處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
1.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下列期限內,檢具上開資料,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郵寄至「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後棟3樓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辦理漁港管理業務」或採線上報名。
2.資料不全或未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章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3.個人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已錄取人員則由候補人員遞補之。
三、報名期限:自110年7月30日起至110年8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四、聯絡方式:電話:(07)799-5678轉1810,韓先生。
五、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由本局擇選通知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候補方式:除正取進用1名外,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聘用待遇:月支312薪點(312 * 124.7 =38,906元)
八、聘用期限: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並報到任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備註:1.經書面審查資料,初審不合格、未獲擇選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可確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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