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4等或約僱5等 |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5-03~2021-05-07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會計、財經、商學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  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及一般公文(書)處理能 力,具有主(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單 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 
		        
| 工作項目 | 會計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 
| 聯絡E-Mail | vsdty0123@mail5.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oyuan/cp-1220-108227-105.html)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於公告期限(含)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親送皆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至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1,175元至34,916元/月。 3.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 5.甄試項目:面試。 6.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4375863 #213 聯絡人:鍾語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