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辦事員~2020-10-2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10-22~2020-10-26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
(二)具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研考、財產管理、文書處理、事務管理、公務車輛管理等事項。
(二)辦理工友、臨時工之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事項。
(三)辦理各單位消耗品、非消耗品之登記保管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E-Mail newchrisqai@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 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左下角「我要應徵」進入職缺應徵畫面,視個人情況編修「我的履歷」內容 (地址、電話及簡要自述請務必更新),之後在「應徵職缺」中搜尋並勾選本局徵才訊息後,點選「確定應徵」,最後在「我的應徵」中上傳下列附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再進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近一次銓審部函。
3.訓練證明或證照(如採購相關證照…等)。
(四)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聯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407人事室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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