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5,532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8-14~2020-08-19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一)商品安全宣導業務。 (二)涉違規調查、檢舉案件業務。 (三)市場檢查業務。 (四)市場購樣隨時查驗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
聯絡E-Mail | chiawei.hua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備註: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履歷表(附照片及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參考格式下載點: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如以電子掃描檔案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chiawei.huang@bsmi.gov.tw (二)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報名 程序(聯絡電話:03-8221121轉670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以紙本投 件者,請於109年8月19日前親送或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人事室,逾 期恕不受理,信封(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 分局約僱人員職缺。 (三)本分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未補正、遺漏、不實 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符;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 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職缺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另行通知辦理面試,應徵者請務必 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紙本報名資料無 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 落實環保政策,應徵者個人報名資料(含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 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遞補之,有效時間3 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