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通訊傳播事業申請影視媒體專用器材設備或車輛進口免繳關稅證明案件之審查。 (二)行政院計畫管理資訊網系統之施政計畫單位管考。 (三)處務文書管理及科內業務會報等相關彙整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0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5樓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網路管理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9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人:胡小姐,聯絡電話:(02)3343-8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