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組員~2020-03-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效期:自錄取公告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3-06~2020-03-13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但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之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迴避任用、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限制及其他相關法規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三、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四、曾辦理採購業務或具備採購證照尤佳。
五、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另熟悉資料統計、影像處理編輯等尤佳。
工作項目 一、出納事務管理。
二、財產、物品管理。
三、資訊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項目得視組員工作經歷背景進行調整) 。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3樓
聯絡E-Mail lipo0616@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S(ws2dklkpxhaeuxlf4jbyowzc))/index.aspx )/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甄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請載明「與正本相符」,簽名後依下列順序排列並自行掃瞄為電子檔(FDF檔): 1.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5.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6.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7.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各項經歷及銓審資料詳列,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以上資料電子檔請於109年3月13日下午5時前(以公務電子郵件系統收信時間為準)寄至電子郵件信箱:lipo0616@health.gov.tw ,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本中心組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另行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參加甄試者名單與甄試時間,於109年3月20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及電話: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03-3092轉6761陳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李主任。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五、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 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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