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徵求 行政助理(預估110年12月出缺)~2021-11-22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行政助理(預估110年12月出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11-19~2021-11-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國光發電廠電力開發協助金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行政助理」,並於110年11月22日17:00前(非以郵戳為憑)將下列資料影本寄達或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人事室收(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
1、報名表1份,請至桃園市龜山區公所網頁(http://www.guishan.tycg.gov.tw )/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報名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相關證明、300字以上自傳及相關專長或受訓證明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4、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係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得逕予取消錄取資格。
5、本案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且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給薪,每月薪資34,916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惟該職缺係屬臨時人員性質,並非得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
6、本預估缺係國光發電廠電力開發協助金補助,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將視工作、品德及差勤考核辦理平時及年終考核作為次年續僱依據(一年一僱),如嗣後補助終止或契約期滿或當年度年終考核考列丙等者,則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不予續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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