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組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27~2021-12-10 |
資格條件 |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職稱:約僱組員,280薪點(月薪34,916元)。 二、工作時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三、報名資格: (一) 大專畢業。 (二) 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 具備熱誠負責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者為佳。 四、工作項目: (一) 十萬元以下採購業務。 (二) 駐衛警管理暨機關安全維護。 (三) 年度消防安全檢查申報、建物安全申報。 (四) 裝修類房屋修繕作業及古蹟維管。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檢附應備表件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組 約僱組員】),逾期不予受理。所寄資料恕不退還。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人事室。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本中心網址:http://www.tiec.gov.taipei/ 六、報名表件:(,並以A4紙張影印,裝訂妥適) (一)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 (四) 英檢證明文件影本、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影本、男性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無者免附)。 (五) 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 七、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八、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九、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中心網站首頁,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附則: (一)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80分﹚,本中心得斟酌從缺錄取。 (二)本職務應配合中心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法令未規定者,由本中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