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徵求 約僱組員(職務代理)~2021-12-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組員(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1-27~2021-12-10
資格條件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職稱:約僱組員,280薪點(月薪34,916元)。
二、工作時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三、報名資格:
(一) 大專畢業。
(二) 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 具備熱誠負責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者為佳。
四、工作項目:
(一) 十萬元以下採購業務。
(二) 駐衛警管理暨機關安全維護。
(三) 年度消防安全檢查申報、建物安全申報。
(四) 裝修類房屋修繕作業及古蹟維管。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檢附應備表件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總務組 約僱組員】),逾期不予受理。所寄資料恕不退還。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人事室。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本中心網址:http://www.tiec.gov.taipei/
六、報名表件:(,並以A4紙張影印,裝訂妥適)
(一)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
(四) 英檢證明文件影本、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影本、男性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無者免附)。
(五) 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
七、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八、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九、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布於本中心網站首頁,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附則:
(一)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80分﹚,本中心得斟酌從缺錄取。
(二)本職務應配合中心業務需要作職務調整。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法令未規定者,由本中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