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220薪點,月薪約為新臺幣28,534元) |
職稱 | 約僱書記(身心障礙職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0~2023-02-20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人員。 二、具備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三、學經歷符合下列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軟體 Word、Excel 等 OFFICE 軟體操作。 五、具採購、總務、庶務、文書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六、錄取後於112年3月30日前能至本中心服務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文書及檔案管理。 二、辦理財產物品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
聯絡E-Mail | linchwei68@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左側【我要應徵】→選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後,將下列相關文件資料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或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五)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或以 e-mail 將相關文件資料電子檔,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寄至 linchwei68@health.gov.tw,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者,視為證件不齊全,如提供不實或遺漏以上資料,概由當事人負責,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另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二、其他說明: (一) 初審合格者名單暫訂於1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屆時初審合格者名單以本中心網站https://www.sl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二) 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備註: 一、甄選日期及方式:暫訂於1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面試,屆時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甄選地點: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1樓健康小棧(由士林門診部進入)。 三、本次甄選科目為面試。 四、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並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候補至多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代理期間為錄取通知報到至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2年7月,當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 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人員約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薪資:新臺幣28,534元(本職務錄取人員報酬:220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