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6-30

徵才機關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月薪新臺幣32,425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21~2022-06-30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3、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 具備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並能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1 年06月30日(星期四)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會計室約僱職務代理」與白天聯絡電話,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徵選報名表)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僱用期間:預計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預估112年3月分配作業)報到前一日止。
五、薪資報酬: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2,425元(須扣除勞、健保自付部份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
六、本所有提供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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