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6-21~2022-06-27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相關經驗尤佳。 2.須配合度高,具備文書能力,熟悉電腦及 Office 等操作應用。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4.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各款情事。 |
| 工作項目 | 1.法律諮詢業務。 2.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電訪權益說明及登鍵。 3.退除役官兵文物史蹟館(含遺物)與處史館資料之蒐整與展示管理。 4.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8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 自到職日起至本處請假人員銷假上班之前 1 日止(預計至111年 9 月底或 10 月中旬)。 二、薪資報酬: 約僱五等 280 薪點(新台幣參萬陸仟叁佰臺拾陸元)。 三、報名期限:111 年 6 月21 日起至 111 年 6 月27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收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五、報名表件請郵寄至:70145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 88 號人事室收。 六、報名應繳表件如下,請依序裝訂檢附: (1)「臺南市榮民服務處-職務代理人/約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或請至本處首頁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下載使用填寫 ,網址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inan/lp-1544-113.html)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 (4)榮民證影印本(非榮民免附) 七、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八、甄選錄取者,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處理。 九、聯絡人: 莊小姐,連絡電話 06-2741981 轉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