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徵求 課員~2022-06-20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08~2022-06-20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交通違規申訴及行政訴訟案件。
2.撰寫交通違規申訴及行政訴訟專題研究報告。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81號2樓
聯絡E-Mail AD1032@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1年6月20日(一)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應徵人員務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應徵職缺」系統,點選【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填寫個人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起訖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請至前開系統,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或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無則免附)等,掃描成一份PDF檔案後完成上傳。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或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個別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本處得予從缺。(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1年8月1日出缺)
五、連絡電話:(02)89786101分機865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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