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5等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08~2022-04-20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有公務車駕駛經驗者優先。 (二)品性端正誠信、個性穩重、謹慎、保密,無肇事紀錄,有車輛基本保養清潔維修概念且開車技術穩健。機動性高,可配合加班。 (三)無違反約僱人員法規、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公務車駕駛及秘書室相關行政業務。 (二)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7樓(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聯絡E-Mail | AI948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提供「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至徵才系統。 (二)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應備文件未依規定提供者(視為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預計至111年10月下旬,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四)本案職缺薪資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以280薪點計支,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本案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公告為準。 (五)特別提醒:相關徵才訊息亦登載於【新北市政府網頁(首頁)>市府消息 > 市府徵才,職稱為職務代理人 (5等約僱人員)】(亦可直接採用此徵才方式應徵本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