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二階或六等三階起聘 |
職稱 | 聘用社工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3~2023-03-15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應屆畢業可)。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二、保護性聘用社工員支薪標準: (一)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1,000元):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0,960元起)。 (二)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3,000元):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6,243元起)。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8,460元起)。 |
工作項目 |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四)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五)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六)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聯絡E-Mail | yskeita1203@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窗口: 1.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傅小姐。 2.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8807。 3. 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聘用社工員」。 4. 報名截止日期:112年3月15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錄取通知:本中心網站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三、【提醒】:本次進用需待本中心112年度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奉核定後,始得通知報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