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3-1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新臺幣3,425)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3-09~2023-03-1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為民服務業務。
2.區公所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聯絡E-Mail f45253j@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2年3月16日12:00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
2.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重要經歷證明(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04-26270151-620,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其他:
1.本案係代理本所職員連續請假休養期間業務,工作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日止(預計112年3月30日至6月30日止)。
2.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暫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3.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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