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新臺幣3,425)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9~2023-03-15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為民服務業務。 2.區公所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E-Mail | f45253j@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2年3月16日12:00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 2.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重要經歷證明(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04-26270151-620,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其他: 1.本案係代理本所職員連續請假休養期間業務,工作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日止(預計112年3月30日至6月30日止)。 2.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暫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3.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