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32,42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13~2023-03-17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水土保持、推行觀光、休閒農業推展、農村再生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2年3月17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方式或掛號郵寄方式,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觀農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三)本次僱用人員為村幹事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0月27日止或該員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四)聯絡人:廖先生(觀農課);聯絡電話:037-25007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