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徵求 技佐(機械工程、資訊處理、工業工程職系亦可)~2023-02-10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機械工程、資訊處理、工業工程職系亦可)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2-06~2023-02-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電機工程、機械工程、資訊處理(本職缺非屬資訊單位,無資訊加給)、工業工程任一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1.燃氣熱水器、台爐、瓦斯罐、壁掛式陶瓷臉盆等物性商品檢驗業務。
2.驗證登錄或型式認可技術文件審查。
3.臨場取樣、查核及封存業務。
4.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民族路109巷12號
聯絡E-Mail yener.chen@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2月1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分局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2.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3.本案承辦人連絡電話03-5427-011轉672陳小姐。
4.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擇優任用,並得增列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