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社工督導員 |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4~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聘用社工督導員(預估缺)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 工作項目 | 1.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2.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3.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4.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5.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6.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 聯絡E-Mail | f50185@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聘用社工督導員」。 2.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2月12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高小姐。 4.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7。 5.報名表件及注意事項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