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約僱組員(總務組)~2025-12-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組員(總務組)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25~2025-12-02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了解Microsoft Office WORD及 EXCEL處理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及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1、財產管理業務,含公產管理及財產登錄、管理人異動處理、標籤製作、年度盤點、報廢處理、惜物網登錄、房舍土地巡查、增減表月報年報處理等。
2、物品管理業務,含物品登錄、管理人異動處理、標籤製作、年度盤點、報廢處理、增減表月報年報處理等。
3、消耗品(如紙張、文具、碳粉、維修物品等)庫房管理(含入庫、盤點、請領受理等) 。
4、駕駛及車輛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by534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地或視訊面試),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330黃人事管理員。
3、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職缺錄取者將公告於本處網站,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僱用期間自114年12月17日起至115年11月3日止或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延長留職停薪或提前復職,則依實際情況調整;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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