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3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5~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有關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役政及藝文活動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 |
聯絡E-Mail | djhsi19910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自傳不可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應包含下列文件(請合併成一筆PDF於「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 1.身分證明文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相關專長證照。 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普通重型機車駕照(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情況得擇優增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340馬課長。 (六)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預估日期115年3月下旬) 2.薪資:以3等22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29,7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