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合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有效期內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及資安職能證書。 四、具備2年以上資訊安全、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工作經驗。如具備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維運相關工作經驗或熟悉資訊系統規劃、開發管理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資訊處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監理資訊科(830202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
聯絡E-Mail | yixi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5月7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7)7711101分機865。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